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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发布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涉及染料及制品

为了优化我国出口商品结构,抑制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产品出口,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实现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2007年12月2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2007年第110号公告,公布了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共计589个10位海关编码商品。其中涉及染料的条款有17条(从348条到364条)。内容涉及还原、活性、酸性、碱性、直接、硫化及颜料等。
此次禁止类商品目录调整将对我行业的产品出口带来较大影响。据统计2006年我国染料加工贸易的出口量约为6.58万吨;出口额约2.75亿美圆。占出口总量的26.1%、占出口额的34.2%.此次调整目录的出台将对我行业的产品出口产生重大影响,请各企业密切关注,并积极应对,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将影响降到最低。
此次禁止类商品目录调整重点在于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并在过渡期等方面做了妥善安排。总体上看,对促使企业向更高技术含量、更大增值环节发展,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实现加工贸易持续健康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348 3203001100 天然靛蓝及以其为基本成分的制品
349 3203001910 濒危植物质着色料及制品
350 3203001990 其他植物质着色料及制品
351 3204120000 酸性染料及制品、媒染染料及制品
352 3204130000 碱性染料及以其为基本成分的制品
353 3204140000 直接染料及以其为基本成分的制品
354 3204151000 合成靛蓝(还原靛蓝)
355 3204159000 其他还原染料及以其为基本成分品
356 3204160000 活性染料及以其为基本成分的制品
357 3204170000 颜料及以其为基本成分的制品
358 3204191100 硫化黑及以其为基本成分的制品
359 3204191900 其他硫化染料及以其为基本成分品
360 3204199000 其他着色料组成的混合物
361 3204200000 用作萤光增白剂的有机合成产品
362 3204901000 生物染色剂及染料指示剂
363 3204909000 其他用作发光体的有机合成产品
364 3205000000 色淀及以色淀为基本成分的制品

365

3206111000

钛白粉

366

3206119000

其他干量计二氧化钛≥80%的颜料

367

3206190000

其他二氧化钛为基料的颜料及制品

368

3206200000

铬化合物为基本成分的颜料及制品

369

3206410000

群青及以其为基本成分的制品

370

3206421000

锌钡白

371

3206429000

其他以硫化锌为基本成份的颜料

372

3206490000

其他无机着色料及其制品

373

3206500000

用作发光体的无机产品

374

3207100000

调制颜料,遮光剂,着色剂及类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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